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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关于民乐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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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博正规平台app/厂家直销

  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及张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紧紧围绕《张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对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完成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我县坚持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全县总体工作部署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局谋划推进,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5次。二是按照《民乐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民乐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规定,加强完善了县委、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通过召开各类会议、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广大干部职员对生态文明建设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

  (二)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情况。制定出台《民乐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建议》和《民乐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全面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县委、县政府与各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定期调度及通报情况。成立全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办公室下设于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推动污染防治工作,定期对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做调度,对工作监管不力的单位每季度进行通报。

  (四)督促检查情况。深入贯彻实施市政府“四书一谈”制度,定期对各部门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对污染防治工作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及时下发督办通知书督促整改,2019年共下发督办通知书28份。

  (一)空气环境质量。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截至11月30日,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我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4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1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浓度均值分别为16微克/立方米和4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一氧化碳(CO)日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值为0.9毫克/立方米,日均值未出现超标;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值为126微克/立方米,日均值未出现超标;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0天,优良率为95.4%。在全市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中位列第二。

  (二)水环境质量。地表水市级考核断面双树寺水库水质达到Ⅱ类水质目标要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各项指标均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地下水国家考核点位三堡徐家寨子水质达到Ⅱ类水质目标要求;全县51个千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达标。

  (三)土壤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原民乐铬盐厂旧厂区铬污染场地及铬渣场土壤修复项目持续推进实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初步管控。

  (五)资源利用上线年全县用水总量预计达到3.7183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预计达到649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6.4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预计达到40.4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6.57%;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8.72%;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100%。

  (六)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至目前,全县4项主要污染物均达到市政府下达的总量减排指标。

  (一)扎实推进“两项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1起已全部完成整改,2019年10月8日通过县级验收销号,10月18日6起通过市级验收销号,剩余5起将陆续完成验收销号。

  1.安排部署情况。制定《民乐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民乐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民乐县2019—2020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单位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

  2.治理“散乱污”企业。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瑞丰塑料薄膜、天新农工贸等4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整治。

  3.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一是加强工业公司料场、渣场粉尘污染防治,江陇包装、县供热中心、银河集团、爱味客等企业建设了半封闭式煤场。二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县13家加油站全部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

  4.全面实施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一是对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锅炉全部进行了拆除并网,列入《张掖市2019年燃煤锅炉整治计划》的5台锅炉已全部完成整治。二是加快集镇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已完成6个镇16台52蒸吨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三是城市建成区未审批过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别的地方没有审批过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6.有序推进城乡冬季清洁供暖。一是认真开展农村炉烟炕烟治理工作,市上下达我县4500户农村土炕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二是生态工业园区热源厂(一期)加快建设,园区天然气主管网基本完成敷设任务。

  7.持续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一是全县煤炭集中交易及12个集镇二级配送网点投入运行。二是对全县煤炭市场进行整顿治理,依法取缔4户无证无照经营煤炭点和20多家散煤经营摊点,清理散煤300多吨;对3户不依规定进入二级网点的经营店进行了停业整改。三是加大煤炭抽检频次,2019年抽检33个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四是积极开展煤炭市场监管,先后查扣私自贩卖销售散煤流动车辆10多次,处罚无照煤炭经营户4户,罚款9590元。

  8.强化扬尘污染防治。一是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对48处施工工地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9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件,罚款2万元。二是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和路面保洁工作,先后购置清扫车3辆、洒水车2辆、小广告清洗机2台,垃圾压缩车4辆,小型勾臂车10辆,城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100%、次干道清扫率达80%。

  9.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制定《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的通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1.81万吨,综合利用率达85.07%。

  10.开展露天烧烤整治。加大查处力度,城区内所有露天烧烤经营户一律不得在主次干道从事露天烧烤经营活动,从事店内烧烤经营户一律要求使用无烟煤和环保炉灶。

  11.强化餐饮油烟治理。一是严格行政许可,新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72户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和使用电等清洁能源。二是引导小餐饮进场入市经营,共建成小餐饮城2个,集中入市28户。三是开展餐饮业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共发放明白卡1732份、张贴通告1263份、制作宣传展板2块。四是对餐饮单位清洁能源和油烟进化设施使用情况做整治,共排查532次(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8份。

  12.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一是制定《民乐县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二是加大对无标车、报废车、冒黑烟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的查处力度,依托城区交通出入口和监控设备,共查处高污染车辆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328起。三是加快淘汰不达标机动车和黄标车,2019年全县范围内淘汰黄标车850辆。四是加强对2家机动车检验测试的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机动车检验测试的机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五是全力开展城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编码工作。

  1.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制定《民乐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全县水环境质量改善。

  2.提升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水平。一是有序开展“纳污坑塘”治理,7个坑塘已全部建成化粪池和沉淀池并投入运行,由镇政府定期组织吸污车将污水运送到城区污水处理厂做处理。二是快速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备建设,六坝、洪水等4镇污水处理设备已建成投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3.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监管。城区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设规范的污泥暂存场,产生的污泥运往张掖市康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是制定《民乐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民乐县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持续推进全县水环境质量改善。二是加快“纳污坑塘”整治,7个纳污坑塘均通过建设化粪池和沉淀池完成整改,并由镇政府定期组织吸污车将污水运送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委托甘肃地质勘察院编制《民乐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对全县3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新调整划分。四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工作,南丰镇砂嘴口和丰乐镇何庄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已建成并完成初步验收。五是经省政府同意,撤销了双树寺应急水库备用水源。

  1.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制定《民乐县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

  2.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对辖区内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及空间位置、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进行核实,补充划定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元,确定突出重点行业企业2家。

  3.农用地分类管理情况。一是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全县103万亩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二是制定《民乐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与尾菜处理利用方案》, 15个回收网点回收废旧地膜1020吨,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2%以上。

  4.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5.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和处理。一是制定《民乐县全域无垃圾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整治范围、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二是持续加大农村卫生保洁政策倾斜和投入力度,配套垃圾转运车13辆、配备保洁员545名,建成垃圾中转站193个,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环卫保洁模式逐步形成。

  6.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一是全县84家汽车维修运营店(户)均规范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间、标识标牌、警示标志,并与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二是全县4家县级医院和12家镇卫生院均建立了医疗废物暂存间,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及时交张掖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台帐均填写规范并按要求归档。

  7.调整农业投入结构。一是制定《民乐县2019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面积2.1万亩, 设立水肥一体化示范点16个,示范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用化肥用量减少10%以上。二是采购生物有机肥476.2吨,土壤调理剂35.57吨,引导带动全县施用有机肥、生物有机肥。

  8.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一是制定《民乐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46个大型规模场、78个规模养殖场(户)均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设施。二是实施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确定规模以下养殖大户30家、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大型沼气工程各1家。

  9.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制定《民乐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二是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农村卫生改厕6699座、行政村公厕120座,配备垃圾桶30000个、垃圾斗100个。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创建“清洁村庄”5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15个、完成风貌改造4701户。四是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清理农村生活垃圾9982吨,清理畜禽养殖粪便等农业废弃物3908.8吨;民联镇东寨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建设。

  10.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情况。全力推进原民乐铬盐厂旧厂区铬污染场地及铬渣场土壤修复项目,至目前,旧厂区及铬渣场已清挖污染土壤约42.7万立方,其中旧厂区共向破山嘴处置场清挖转运污染物约26万立方,清挖出的42.7万立方已全部解毒并由环境规划院验收监测合格,已在一、二工区填埋场安全回填,占全部修复任务的83.8%。湿法解毒生产线及解毒设备已建成安装完毕,共清挖原堆渣场表层约3.8万立方渣土混合物,其中1.2万立方已处理完成并通过验收。截止2019年12月20日,该项目已支付资金7756万元,占总投资的59.7%。按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预计2020年底完成修复任务。

  (五)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持续推进“一园三带”生态示范工程,建成“一园三带”生态示范工程12.8万亩,其中祁连山生态修复4.5万亩,黑河生态带建设4万亩,交通大林带建设4.2万亩,城市绿化带0.1万亩。完成营造林18.85万亩,其中三北防护林工程6.2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7.15万亩,祁连山林地保护与建设工程5.5万亩,森林抚育0.9万亩。

  (六)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决贯彻执行《钢铁煤炭煤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经多次排查,全县未发现钢铁行业新增过剩产能、“地条钢”死灰复燃等问题,不存在水泥生产加工企业。

  一是县城区污水收集尚未实行雨污分流改造,且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较小,遇持续性和强降雨天气时,大量雨水和生活垃圾污水混合进入城区污水处理管网,致使城区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转。二是城区部分餐饮业单位未建设隔油池或者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将未经处理的洗碗水、洗锅水等含有油污的污水排入下水管道,致使全县污水进网浓度过高,直接影响污水处理达标排放。三是乡镇环境保护设施历史欠账较大,农村污水、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明显缺乏。四是建筑施工领域“6个100%”防尘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渣土不覆盖,运输车辆沿路遗撒等情况时有发生。五是部分群众缺乏环保意识,主动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不够,乱扔乱倒乱堆垃圾、焚烧垃圾秸秆、废旧地膜清理不彻底等现象依然存在。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继续对未实现集中供暖的剩余7个乡镇21台49.2蒸吨燃煤锅炉进行提标改造;持续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村炉烟炕烟整治任务;全力做好正在开展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和城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锦世化工、江陇包装、爱味客等企业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深入开展垃圾和秸秆禁烧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做好煤炭配送体系运行监管和煤质管控工作,推动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全面打好碧水保卫战。年内完成海潮坝、大堵麻两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完成省、市下达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工作;完成全县38个乡镇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工作;做好城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管理等工作。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农村土壤环境质量年度监测任务;深入开展打击固态废料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专项行动,对锦世化工、富源化工等重点行业固废处理处置情况定期开展全无缝督查;2020年底全面完成原民乐铬盐厂旧厂区及铬污染场地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完成化肥、农药年度减量任务及农膜回收工作;积极推动城镇、农村垃圾分类处置等工作。

  (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继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水源地环境保护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恶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企业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紧盯污水处理厂、锦世化工、富源化工等涉气、涉水、涉重金属等企业,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与检察、公安等司法机关联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主办: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民乐县信息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62072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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