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3-10 20:08:17 | 作者: 产品中心
2024年12月9日,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位于海宁市经济开发区金丰路8号A幢四楼的
经过现场询问,作为管理单位的海宁市海昌佐尼豹服装厂在知晓员工将电瓶车停放在车间内充电的情况下未进行制止,也未进行劝阻。
执法人员当场对单位管理人员及电瓶车车主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告知该单位的管理人员未制止电瓶车在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2024年12月20日,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海宁市海昌佐尼豹服装厂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600元整的处罚决定。
2024年12月27日15时16分,黄某某在海宁市海昌街道双联路20号2幢的海宁市中弘服饰有限公司楼梯间违规停放电瓶车,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
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5年1月8日11时19分,汪某某在海宁市长安镇启辉路5号的浙江卓拉服饰有限公司安全出口违规停放电瓶车,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
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从工业与信息化部获悉,2025年1月13日,电瓶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后正式对外发布。据了解,工业与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明确了电瓶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瓶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要求电瓶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明确了电瓶车鼓励安装后视镜;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瓶车的建议使用的时间,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新标准实施后,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那群消费的人日常使用需求。
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海宁市气象台2025年1月14日发布的天气预报:今天白天到前半夜多云到阴,后半夜转阴局部有小雨。明天早晨阴局部有小雨夹雪,上午起转多云到晴。偏南风3级,下午转偏北风3~4级。明天西北风4~6级。预计后天:晴到少云。
目前北方有一股冷空气正在东移南下,预计今天夜里开始影响我市,气温逐渐下降,日平均气温过程降温幅度可达6~8℃,16-17日早晨最冷气温-4℃,郊区-5~-6℃,有冰冻或严重冰冻,请注意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1月14日(农历腊月十五)潮起东方雕塑园(大缺口)日潮预报11:30,盐官观潮胜地公园日潮预报12:00。
明日大潮,无明显潮涌现象。每月大潮:农历初一至初六、十五至二十。观潮请提前40分钟候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