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18 17:56:15 | 作者: 产品中心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公布,最高时速不允许超出25km,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允许超出55kg。
昨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新修订的《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做出上述规定,记者发现,该《规范》从年初征求意见至今已有4个月。
近年来,电瓶车存在慢慢的变大、越来越重、慢慢的变快的趋势。目前实际使用中部分电瓶车最高车速超过40km/h,整车重量超过70kg。这一些产品性能上接近或达到电动轻便摩托车,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满足电瓶车使用者基本出行需求并减少对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秩序的干扰,新标准坚持电瓶车的非机动车属性,规定电瓶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此外,《技术规范》还补充和完善了电瓶车的防火、阻燃、充电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降低电瓶车发生火灾事故的风险,以确保起火后能够延缓车辆燃烧蔓延速度,为人员逃生和外部施救争取更多的宝贵时间,尽可能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规范》的产品。《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电瓶车新国标对于整车质量(含电池)的上限设定在55kg,“电动自行车慢慢的变成了快递和外卖等行业的主要工具。”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的人表示,由于城市范围扩大,超标车在一段时间横行,时速早已超过现行标准,甚至比新标准还要高。从全球范围来看,电瓶车最高时速在25公里至30公里比较多,这个提升也符合国际上的通用标准。
记者注意到,对于不少外卖骑手和快递员而言,电池容量大、行驶速度快是他们挑选电动车的重要依据。
李峰(化名)是一名外卖骑手。他和记者说,外卖这个行业最怕的就是超时,必须要与“时间赛跑”,“为了抢单、抢时间,大家都会在电动车上再加装一块电池。”
针对“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的规定,一位电瓶车行业专家这样认为,有些企业为满足重量上限的要求就有一定的概率会采用锂电池,然而锂电池的安全状态却不乐观。但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锂电电瓶车生产还不具备充分的生产经验。
“由于锂电池质量较轻,基本只有锂电电瓶车才能够完全满足新国标的要求。”据这名专业的人介绍,虽然锂电池具有重量轻的优点,但由于技术原因,锂电池故障率还是比较高,也不能负荷大电流,受到冲击很容易发生爆炸。
绿源电动车董事长倪捷认为,新国标的出台实现了对合规的电瓶车和超标车进行了明确划分,更有助于对电瓶车行业的统一监管。
“符合新国标的是一类,而超标的则列为电动轻便摩托车管理。”他说,未来电瓶车或将走向分级管理,将分成电瓶车、轻便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这三大类。
“作为企业,我们肯定会严格遵守新国标的要求,这也是企业的责任。”但倪捷认为,应该根据使用者的需求对电瓶车进行分级管理,对于一般的消费者,电瓶车只是其日常出行的需要,因此这部分产品就要严格符合新国标的重量、速度规定;而针对外卖、快递等一些特殊的行业,也应该满足其合理诉求,允许公司制作、销售轻型电动摩托车或者电动摩托车,对于有骑行需求的特殊行业从业者,则必须要求其具有骑行电动摩托车的相应资质。
此外,记者发现,电瓶车新国标是全制性标准。也就是说,其所规定内容,未来都将成为电瓶车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否决性标准。
一位电瓶车生产企业负责人和记者说,此前的国标不是全制,虽然速度、整车质量、电池功率等都有标准,但属于推荐性的标准,只有三项以上(含三项)不符合相关规定才是不允许出厂的不合规产品。“强制性标准对生产企业来说,影响相对来说比较大,尤其是现在的规定,可能会大幅拉高整车的成本。”该负责人说。
近年来,我国电瓶车火灾频发且呈逐年增长趋势,由此造成大量人员受伤或死亡。事故暴露出电动车生产标准、产品质量、停放充电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昨天出台的《规范》一直备受业界关注。今年1月,四部委就联合公示了《规范》的报批稿,在此之前,我国电瓶车领域的标准已实施近20年。
1999年5月28日,国内第一部电瓶车的国家标准发布实施,这个以“GB”开头的国标被行业视为确立了电瓶车的合法地位。标准规定电瓶车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但几年后,市场上大部分电瓶车产品都已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限速和限重,几乎难以找到“国标车”。
交通运输部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柱庭曾告诉新京报记者,电瓶车引发火灾事故频发,总体来讲原因主要在于电瓶车不符合规定标准,包括电池不合格,电动车的重量、外廓尺寸、速度等不合格,此外天干物燥、使用者将其停放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处也可能诱发火灾。
今年1月,国家标准委曾就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公示中提到,跟着社会发展和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升级,1999年发布的《电瓶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若干重要技术指标不是否决项,最高车速未提出防篡改要求,部分涉及机械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的指标未在标准中体现等,给消费者和其他交通参与方带来安全隐患。
实际上,近20年间,关于标准的修改工作并非没有进行。比如2002年10月到2005年间,全国自行车标委会曾对电瓶车的国标启动首次修订工作,但因报批稿中有关整车质量、最高车速、脚蹬安装等条款存在较大分歧而未能完成修订。
记者注意到,此次国家新标准出台的前一天,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称将完善电瓶车领域的标准规定,其中就提到要加快出台实施国家新标准《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此外还要研究制定电瓶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瓶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瓶车等。(记者戴轩 王梦遥 裴剑飞)
近日,四川达州交警出“奇招”治理电动车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引发不少关注。根据《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下午两点多,记者站在桥上10分钟,先后有6辆电动车或摩托车与记者擦身而过,时不时传来刺耳的喇叭声,冷不防会吓人一跳。
记者9日从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了解到,到2020年,浙江电力将投入11亿元,新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5000个以上,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数量不少于一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