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12-19 21:51:08 | 作者: 带式输送机配件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集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于一体,主营支护机具、安全钻机、掘进设备和运输机械等矿用机械装备,是矿山装备的专业供应商与服务商。公司是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矿支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煤炭工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井巷设备分会委员单位,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软岩工程与深部灾害控制分会常务理事单位,河北省煤炭工业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河北省煤炭学会副理事长单位。
公司的四大类产品均为独立使用,不需要与别的产品配合使用,分别大多数都用在支护施工、探水探瓦斯作业、掘进工作面和工作面煤炭运输。
支护机具 支护机具类产品指用于煤矿巷道支护施工中钻孔、搅拌、安装锚杆锚索的机器和工具。公司生产的双臂锚杆钻车、单臂锚杆钻车等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各大煤矿集团,解决了巷道掘进中掘、支失衡的技术难题。双臂锚杆钻车实现了一次定位,全断面锚护的效果,支护效率提高30%;单臂锚杆钻车是公司设计研发的智能化钻锚机器人,应用自动装卸钻杆、智能钻杆库、远程操作、自动输送锚索、精确定位等关键技术,实现一键启动自动钻进的功能。双臂锚杆钻车获得2017年全国煤矿支护创新成果一等奖并于2018年列入团体标准编制目录;MQT-130/3.5气动锚杆钻机获得2020年中国煤炭机械工业优质品牌产品。
安全钻机 安全钻机类产品指用于煤矿井下抽放瓦斯、探水、防突泄压、地质勘探钻孔施工的设备,是煤矿安全生产必需的设备。为解决煤矿探水探瓦斯和治理冲击地压,公司自主研发生产了连续钻进钻车、30米防冲防突专用钻车等系列化智能钻车,实现了人机分离,自动化打钻和造穴等技术实现释放、降低地压力,提高煤层透气性,形成了自动上下杆技术、远程操作技术、一键全自动钻孔技术、智能防卡钻技术、连续通水技术和智能诊断显示技术等多项关键技术,2019年连续钻进钻车获得河北省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全方位液压钻车获得全国煤矿支护技术创新成果一等奖;连续钻进钻车列入2018年团体标准编制目录;ZDY4000S全液压坑道钻机获得2020年中国煤炭机械工业优质品牌产品。
掘进设备 掘进机指用于掘进工作面,具有钻孔、破落煤岩及装载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机械。公司生产的掘探一体机应用全方位折叠钻臂、双独立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将掘进机与钻机两机合一,无缝衔接,提高掘进效率20%。
运输机械 公司生产的运输机械类产品主要是整铸刮板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指用刮板链牵引,在槽内运送散料的输送机,用于煤矿井下采煤工作面的煤炭运输,同时是采煤机的运行轨道。刮板输送机由机头、中部段和机尾组成,中部槽是中部段的主要组成部分,占整机重量的70%左右。公司自主研发的刮板输送机整铸中部槽采用了独创的整体精密铸造工艺,完全解决了传统铸焊结构中部槽各部位耐磨性不一致等问题,是刮板机中部槽生产上的一次技术性革命。该产品被国家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国家重点新产品” 称号,同时还被中国工程院陈蕴博院士组成的鉴定专家组评定为国际首创和国际领先,被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认定为替代进口的产品;SGZ800/1050整体铸造刮板输送机获得2020年中国煤炭机械工业优质品牌产品。目前公司3D成型整铸装备系列新产品最重要的包含整铸刮板输送机、整铸转载机、破碎机、整铸齿轨等。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86.77万元,同比减少38.44%,其中主要经营业务收入22,097.02万元,同比减少41.43%,实现总利润-1,846.57万元,同比减少198.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2.48万元,同比减少200.3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度,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各项政策规定,积极地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开展,全力保障公司有序经营,力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因公司及公司上下游企业整体复工延迟,经济运行效率降低,公司部分客户减少了大型招标活动,降低面对面交流次数,导致上半年招标计划部分停滞,整年采购计划相应推迟,对公司新业务拓展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下游企业需求萎缩,导致公司出售的收益下降。公司虽积极应对疫情,采取各种措施,但2020年度经营业绩仍受到较大程度影响,导致公司2020年度整体营业收入下滑。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86.77万元,同比减少38.44%,其中主要经营业务收入22,097.02万元,同比减少41.43%,实现总利润-1,846.57万元,同比减少198.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2.48万元,同比减少200.38%。
2020年度,山东冀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智能化高效采掘装备产业化项目竣工投产,项目稳步运行,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636.72万元,盈利2,074.53万元,净利润1,846.68万元。随着智能化高效采掘装备产业化项目的逐步推进,公司将紧抓煤机市场机遇,加强对3D成型整铸装备、智能钻探装备等产品的推广力度,增强公司的煤炭综采机械成套设备生产能力,完善公司市场营销和综合服务水平,全方面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按照新收入准则编制。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来进行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上午9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冯帆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5,624,785.82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6,132,630.38元,扣除当年已分配2019年度普通股股利2,380,00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127,844.56元;2020年度母公司的纯利润是-1,789,514.42元,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5,931,982.09元,扣除当年已分配2019年度普通股股利2,380,00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1,762,467.67元。
鉴于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净利润)及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为负数,同时考虑到公司目前盈利能力、股本规模等原因,根据《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0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公司监事会对该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合同期为壹年,到期可以续聘。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2021年一季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冯帆、孙波回避表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相关公告。
通知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企业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至2021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截至2021年5月1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议案(六)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另外的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全部议案的相关联的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一)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
(二) 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418号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能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线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418号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本公司不接受电线、需要注意的几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91”,投票简称为“冀凯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本公司/本人作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依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上午11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谷文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作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赞同公司董事会编制并审议通过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陈述的相关内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真实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赞同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赞同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决定。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赞同公司董事会编制并审议通过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陈述的相关内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更真实、准确的反应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有几率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详细情况如下: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没办法回收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应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46.27万元,本次应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对于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过对存货做全面清查,结合各业务的真实的情况,认真评估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应收款项,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情况,结合当前及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划分为组合的另外的应收款,公司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44.86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644.86万元,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约1,644.86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是依据公司资产的真实的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资产价值。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28日(周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的人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冯帆先生,独立董事冯文英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田季英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的人可于2021年4月27日(周二)15:00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姚庚春;截至2020年末,事务所有合伙人143人,注册会计师97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共有从业人员3,080人。
2019年事务所收入总额120,496.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09,40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870.98万元。出具上市公司2019年度年报审计客户数量55家,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0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4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56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鑫,注册会计师,1997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工作,负责过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等,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鲜蕾,注册会计师,2005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业务,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等,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鑫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鲜蕾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审计业务收费总额确定为58万元(含增值税,不含差旅费),2021年审计收费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经综合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执业经验比较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上的能力,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着成本控制、互惠互利的原则,2021年度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冯春保先生控制的企业将发生合计不超过1,046万元的采购、销售及服务业务,2020年度上述业务实际发生金额449.13万元。
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董事冯帆先生为冯春保先生之子,孙波先生担任冀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上述董事为关联董事,审议该项议案时均回避了表决。
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河北冀凯工贸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河北冀凯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注册于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89号20幢,法定代表人为赵盘胜,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6日,营业范围为:金刚石工具的销售、研发;机械设备、机械配件及原辅料的研发、销售;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该公司为冀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北冀凯工贸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为:资产合计2,534.67万元,负债总计184.19万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总计2,350.48万元。2020年度,河北冀凯工贸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5.40万元,净利润-162.48万元。(2020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北京冀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于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13层3单元231605,法定代表人为冯春保,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7月27日,营业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养和训练;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科技类产品;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软件开发。冯春保先生持有该公司86.5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冀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为:资产合计4,682.17万元,负债总计2,303.55万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总计2,378.62万元。2020年度,北京冀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9.06万元,净利润-38.34万元。(2020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河北冀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于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89号20幢101室,法定代表人为赵盘胜,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2月17日,营业范围为:信息技术、软件、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及外围辅助设备、电子科技类产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该公司为北京冀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北冀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为:资产合计199.16万元,负债总计2,473.18万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总计-2,274.02万元。2020年度,河北冀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23万元,净利润-362.16万元。(2020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1、河北冀凯工贸有限公司系冀凯股份实际控制人冯春保先生控股的冀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冀凯股份构成关联方。
2、RUS Mining Services Pty Ltd系冀凯股份实际控制人冯春保先生控股的冀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冀凯股份构成关联方。
3、北京冀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冀凯股份实际控制人冯春保先生直接控股的企业,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冀凯股份构成关联方。
4、河北冀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冀凯股份实际控制人冯春保先生控股的北京冀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冀凯股份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公司向河北冀凯工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为磨轮基体;RUS Mining Services Pty Ltd作为冀凯股份的销售客户之一,公司对其销售管理模式以及与其签订的销售合同和别的客户一致,向其销售的产品主要为钻车、锚杆机、帮机、气动泵、注浆车、相关配件及耗材,向其采购钻车配件;北京冀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向企业来提供全信息化精益管理软件的实施服务;河北冀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向企业来提供两化融合贯标服务。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市价确定,定价须符合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行情报价,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做了认真核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主体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交易定价均参照市场行情报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企业独立董事出具的《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